牛郎和织女这个传说是怎么来的呢`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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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郎和织女这个传说是怎么来的呢`?

“牛郎織女”是我國傳說中最美麗動人的故事之一。這個故事很早就開始流傳,《詩經。小雅。大東》篇就有“跂彼織女……睆彼牽牛”的記載,但只是說織女和牽牛是天河中相近的兩顆星宿,彼此沒有關係。漢時,這兩顆星宿被轉化為具體人物,班固著《兩都賦》雲:“臨乎昆明之池,左牽牛而右織女,似雲漢之無涯。”講漢宮昆明池邊有牽牛、織女的兩座石人像。

文學作品最早記載牛郎織女是夫婦的,要算《文選。洛神賦》李善注:“牽牛為夫,織女為婦,織女牽牛之星,各處一旁,七月七日乃得一會。”對於牛郎織女不幸的婚姻生活,歷代曾有許多詩人為之詠歎。漢代《古詩十九首》中《迢迢牽牛星》寫道:“迢迢牽牛星,皎皎河漢女。纖纖擢素手,劄劄弄機杼;終日不成章,泣涕零如雨。河漢清且淺,相去複幾許?盈盈一水間,脈脈不得語。”寫織女隔著銀河思念牽牛的愁苦,表現了愛情受折磨時的痛苦心情。不過牛郎織女怎麼會成為夫婦的?他們為什麼只能在一年一度的七夕相會,這在我國民間傳說和文學作品中卻有幾種說法。

一種說法是因為織女嫁後廢織,受到天帝的懲罰。《史記。天官書》雲:“織女,天孫也。”民間傳說也講牛郎織女本來都是天上星宿,牛郎放牧,織女織布,十分勤勞。天帝見他們可愛,讓他們結為夫婦,誰知婚後兩人貪圖愛戀荒廢了工作。天帝大怒,命烏鵲傳旨只准七天相會一次,烏鵲卻誤傳成每年七夕相會一次。《荊楚歲時記》雲:“天河之東有織女,天帝之子也,年年織杼勞役,織成雲錦天衣。天帝哀其獨處,許配河西牽牛郎,嫁後遂廢織紝,天帝怒,責令歸河東,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會。”民間又有當七夕過後,烏鵲身上的羽毛要脫落精光的傳說,為什麼要脫毛呢?就是因為烏鵲傳命錯誤,罰它脫毛為牛郎織女相會時搭橋,脫毛就是對這個錯誤的懲罰。

還有一說以為牛郎織女分開生活,是由於無錢還債。《太平御覽》卷三十一引《緯書》雲“牽牛星荊州呼為河鼓,主關梁;織女星,主瓜果。嘗見道書雲:”牽牛娶織女,取天帝錢二萬,備禮,久而未還,被驅在菅室是也。‘“原來他們分居是因天帝逼他們還結婚時欠下的債而造成的。這個傳說沒有將牛郎織女的不幸生活產生的根源歸咎於“荒廢勞動”,而是由於生活貧困,由於不合理的封建制度,將責任直接歸到了封建社會裏無論是人問還是天堂的最高的統治者——天帝身上。

還有一種說法,認為造成織女與牛郎不幸的是因為人神戀愛,犯了天條。民間傳說織女思凡,在人間遊玩,後在湖中沐浴嬉水。牛郎揀起她的衣服,於是織女就與牛郎結為夫婦,不久生了一男一女。這時織女受天帝之命要離開牛郎,一天趁牛郎外出,偷偷走了。牛郎發覺時,馬上挑著擔子去追,看看快要追上,忽有一條大河擋賂,那河是王母娘娘劃的。這樣一來,牛郎、織女在河的兩面不能見面。王母娘娘下令只許他們每年七夕相會一次。關於人神戀愛,文人記載與民間傳說有些不同,《法苑珠林》引《古孝子傳》說,織女與種田郎董永相愛,“董永,千乘人也。……父亡,無以葬乃自賣為奴,以供喪事。主人知其賢,與錢一萬,遣之。永行。三年喪畢,欲還主人,供其奴職,道逢一婦曰:”願為子妻。‘遂與之俱。……主人曰:“’婦人何能‘?永曰:”能織。’主人曰:“必爾者,但令君婦為我織縑百疋。‘於是永妻為主人家織,七日而畢。女出謂永曰’我天之織女也,緣君至孝,天帝令我助君償債耳‘。說畢,淩空而去。”《太平御覽》卷四百十一引《孝子傳》和《搜神記》卷一也有類似記載。文人記載的故事與民間傳說不同之處,明顯帶有勸人行孝的封建說教。後來根據這個故事豐富發展的戲曲如黃梅戲《天仙配》等又帶有明顯的反封建意識,不過同本來牛郎、織女的故事又有了一些距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