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情是一个人的骨血 连皮带肉到皱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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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日,穿了红色的皮鞋。低头看见脚面一下变得白了很多,裹在亮红色的鞋子里,娇嫩得不可思议。鞋子上的结像一只振翅欲飞的蝶,风情万种的样子有一种窒息慌乱的美。忽然一瞬间,就感觉自己美得很有风情,或者很有女人味。

风情这个词一冒出来,就新鲜嫩绿得冒出许多与它有关的人事。相处很好的一位姐,穿非常正的大红色,妩媚的桃粉色,还有嫩黄、翠绿、纯白、宝蓝。各种色彩的衬衫、外套,穿在她身上就觉得时光在倒流,生命美丽得无可挑剔。她明亮白皙的脸上,看不到一丝岁月的磨难,有的全是生命的宽容与温暖。她不妩媚,却有细细风情流淌,一语一笑,迷人又倾城。

敢于穿鲜亮色彩的女人,内心一定有一片妖娆的花海,温柔、浪漫统统沾边。她们应该是非常懂生活、非常有情趣的女子,她们把每一个日子、每一时刻,都过得风生水起,有滋有味。

不是有句话说,长得漂亮不是本事,活得漂亮才是本事。

那些日日鲜活靓丽的女子,就是妖精。所过之处妖风四起,猎猎风情人人着迷。男女老少,无一幸免。

风情不是任何语言可以描述出来的具体,风情是性感的、妩媚的;有时候又是清纯的、可爱的。风情没有界限,不论年龄,怎么风情怎么美。风情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,是一见钟情也是日久生情,是一眼惊艳也是一眼千年。

风情有时候不是表象的姹紫嫣红,更有小家碧玉似的羞羞答答。一说话就脸红的姑娘,暗恋了某人的男子,隔着屏幕两端被文字蛊惑了的网客,都有别种风情,藏在夜夜思君不见君的睡眠里,悠然开出的情不自禁。

风情可不分三六九,也没有那么高大上。风情是一个人的骨血,连皮带肉到皱纹,不论老丑高低,不谈富贵贫穷。一直记得看过的《新龙门客栈》,张曼玉的灰布裙子,没有一丝一毫的红花柳绿,没有珍珠翡翠,没有蕾丝绸缎,照样举手投足间风情万种。那眉眼、那身段、那狠样也好、娇笑也好,真是能把人迷得死过去又活过来。俗话说,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。我想,石榴裙下死去的人,必定也是被风情迷死的。毁了商纣王朝的妲己,烽火戏诸侯的主角褒姒,不谈是非功过只谈风情风月,能让一代帝王如此,她们也是一种极致了。

狡黠聪慧是风情,豪气干云亦是风情。李云龙拔刀亮剑,勇往无前的荧幕形象瞬间就俘获了我这个半老徐娘。他果敢勇猛的认真样子;他瞪圆了眼睛,钢牙铮铮骂人的样子,简直太迷人了。有人说,那是帅啊!是啊,帅得很风情嘛。

我是不写小说的人,最近也喜欢上了李碧华、余华。他们的那些文字是被施了蛊,做了咒的。不能读,一读便是放不下。那些文字穿着草裙,或者围着大红色的袍子,跳着妖娆魅惑的舞蹈,部首偏旁都撩人到无所不及。他们的文字都不华丽,相反朴实得就如家里炒饭时的土豆白菜,通篇下来没有几个生僻字。哎呀,就是这些日日我们都能看到,都在使用的文字,偏偏有巨大的魔力。迷得我是梦里梦外相思成湖,一猛子扎进去没想到生还。就像曾经年少时候的夜半翻书,金庸、琼瑶、温瑞安……所有痴迷的根本,都是这些文字妖精,呼啦啦一个来回,我就是那迷了美色的书生,相思不得、形销骨立,从日出到黄昏,从日落到晨光,怎一个勾人了得。

《霸王别姬》里小豆子唱:我本是男儿郎,又不是女娇娥。眼神幽怨,神情悲怜,自有风情。李玉刚一出《贵妃醉酒》,眼神朦胧,腰肢柔软,风情妙不可言。

有些风情不必说,往那里一站,便有一排排鲜艳的旗帜,刷刷地立将起来,无风自起浪地迎风招展。风情,万种。你看这四个字,风情有万种,各自有不同。

风情不能被诱惑,一旦喜欢上了,就会变本加厉。譬如从穿上红皮鞋的一刻,我就疯狂地迷上了大红大绿。我戴红色的手表,背绿色的包包,招摇过市,不觉得装嫩,倒觉得恰到好处。女儿说,真骚气。同事说,好年轻。嗯,要的就是这效果嘛。时光苦短,谁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呢?且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吧。

风情无限好,热烈地嘚瑟嘚瑟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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